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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宁波慈溪市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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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慈溪市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47人,报名时间为12月19日9时—12月25日17时,笔试时间为2月23日,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测、申论,不指定复习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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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慈溪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省、宁波市统一部署,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共计划考录公务员47名。其中市级机关32名,镇街道机关15名。上述计划含法官、检察官助理5名;从选聘到我市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镇机关公务员1名;从非大学生“村官”的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镇机关公务员2名。具体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报考范围: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宁波市生源(应届生)或户籍(社会人员)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19年12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面向大学生“村官”的招考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含宁波杭州湾新区,下同),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任职时间的认定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9日止),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岗未满3年的人员。

3、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职位考录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符合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考职位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2”职位)。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2019年12月19日。2018年以来,因行政村撤并不再担任村“两委”职务,但实际仍在过渡期村级班子中履行村“两委”工作职责的村干部,纳入现任村“两委”干部范围。其中,原为村“两委”正职的,纳入现任村“两委”正职干部范围。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4、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宁波市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5、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宁波市生源或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3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下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8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年龄18至30周岁(1988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下同)。

4、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5、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招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0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9日9时—12月25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2月19日9时—12月28日17时。

网址:gwy.zjks.com(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19年12月29日9时—12月3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2月20日9时—2月23日17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2月23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

2、报考其他职位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0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笔试科目按规定做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按1:4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技能测评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

2、其他职位招考计划按1:3确定面试对象。

3、以上职位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技能测评、面试对象名单,以及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在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公布。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技能测评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实施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技能测评或面试。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籍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市外生源不需要提供)、身份证、学生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职位的,以及报考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报考各级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9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

报考职位政治面貌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供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具有发展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报考慈溪市镇街道机关二级主任科员以下(1)、(2)职位的,须提供初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评。

(八)技能测评

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军区组织实施。

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三项目总分不足180分的不具有面试资格。

(九)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

全市各招考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体检对象、考察对象分别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慈溪人才网等相关网站公布。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入围考察。

考察按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对报考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必要时可采用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或浙江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各招录机关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和慈溪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面向大学生“村官”和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同时在拟录用人员所在镇(街道)和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被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

(十三)递补规定

1、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技能测评)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2、技能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

3、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4、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招录机关单位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5、截止各招录机关单位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之日(以请示件发文日期为准),以后因故造成拟录用职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6、在次年宁波市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实行递补。

7、递补人员的名单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慈溪人才网等相关网站上公布。

四、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和《2020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如有疑问,请查询有关电话和网站。网络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2、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3、截止到2019年12月1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6、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12月30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院(电话:0571-8839665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7、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和慈溪人才网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9、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单位反映。

10、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11、招考公告中规定的军事技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报考须知”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

12、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574-89281324。

慈溪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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